坐10年冤狱男子回家 前妻上门讨要450万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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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04-14 21:42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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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叔侄强奸冤案:前妻登门找张高平索赔

  张辉、张高平(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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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拿起手中陌生的iPhone 4 ,张高平笨拙地划着手机屏幕,努力想要搞定这个高科技玩意儿。谁能想到,10年前,他是村里人口中“永远走在别人前头的能人”。那时,他已经换过4部手机,拥有5辆货车,月收入高达3万元。

  对于外面这个世界,他的侄子张辉也极为陌生。这个曾经的司机,回到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乡,竟然也会迷路。驾照早已过期,他连方向盘都不愿摸,甚至试一试都不想。

  他们在监禁的高墙里生活了将近10年。这期间,张高平的妻子和他离婚,张辉的未婚妻和他退婚,张高平的母亲临终前还念叨着儿子和孙子,张辉60岁的母亲如今头发灰白,牙齿掉光了。

  2004年,这对叔侄因强奸罪获刑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,死刑、缓期二年执行。2013年3月26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高平、张辉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,撤销原审判决,宣告二人无罪,当庭释放。

  “我要干干净净地回家。”张辉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。重获自由前,他脱掉囚服,特意换上崭新的休闲西装和牛仔裤。张高平则在一家快捷酒店里洗了个澡。尽管如此,他还是摸着自己光溜溜的头顶,自嘲道:“太丑啦!”

  “我出这趟车花了十年才到家,绕地球去喽!”

  走下监狱法庭的三层楼,又穿过两道门,张辉一路小跑。叔叔张高平也迈开了腿,紧追着他的步伐,偶尔比他还要快。

  “青春用什么都买不来。”张辉说。在监狱里,他从来不敢照镜子,难以想象自己如今的模样。

  当他终于回家,站在村子的山上,环顾四周,除了脚下的油菜花,他几乎认不出自己的家乡。

  张高平进了县城 “还以为到了香港”。3月26日这天,来杭州迎接的亲友组了个车队,“就像迎亲一样”。两个多小时后,这对叔侄终于回到了阔别近10年的家乡,位于安徽歙县的七川村。

  当3月29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七川村时,张家的家宴已经摆了三天三夜。红色的鞭炮碎屑铺满了张家门前的小路,把泥土盖得严严实实。

  10年前,这对叔侄还没走到这条小路,就被公安人员“逮捕”,再也没有回来。

  张辉至今还记得最后一次离开家的情景。2003年5月18日,他和叔叔像往常一样给卡车装好电缆,准备运往上海。

  下午出发前,张辉和未婚妻道别。当时,这个27岁的年轻人还逗对方说自己已经戒烟。结果,未来丈母娘给他递香烟,他又抽起来,未婚妻嗔怪他,小两口一通嬉闹。

  深深印刻在张高平脑海里的情景,是妻子为他做了几道好菜。饱餐一顿后,他和侄子爬上了货车。1965年出生的张高平一直想出人头地,16岁就到窑厂干活。2003年,他的货运生意已经做了十几年,拖拉机换成了大卡车。由于一个人跑长途辛苦又不安全,他就带上了侄子张辉。

  这一天,叔侄俩在半路,捎带了一个姑娘,凌晨1点50分,对方下车。他们并不知道,这个姑娘第二天就被人强奸并杀害,直到3天后他们被挡在了家门外。

  2003年5月23日深夜,张高平和张辉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。

  “说我强奸杀人,连鬼都不相信!”张高平指着自己的鼻子说。那时他凭着能吃苦、讲信用,货运生意正红火。他已经换了5辆货车,最新的“解放牌”货车价值22万元。

  村里人回忆,张高平很热心。早在他买第一辆拖拉机的时候,找他帮忙运肥料、搬庄稼,“就是一句话的事儿”。当地风俗,大年初七到初九,要赶三天集,每年都是他把全村人和他们的东西拉回村子。

  张辉则是个内向、害羞的人,“跟谁都没几句话”。2003年,他和相处六七年的女友订下亲事,准备年底完婚。

  “我那时最期待的就是能有个小孩。”张辉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,“好好干两年,为了孩子再盖间新房。”

  一切关于家的幸福憧憬,都在那条回家路上戛然而止。张高平的妻子在和他离婚后,“把家里值钱和不值钱的东西也带走了”。13岁的大女儿不得不拽着10岁的妹妹住进了大伯张高发家。

  此后每个除夕夜,姐妹俩想通过电话,听听爸爸声音,都遭到拒绝。“不平反,我没有脸面叫女儿”,张高平说,连女儿寄到监狱的照片也被他退了回去,“不敢看”。

  如今,一家人终于团聚。“我出这一趟车花了十年才到家。”张高平说,“绕地球去喽!”

  “如果服完刑还不能平反,我绝不会回家,宁可死在外面”

  在监狱里,张辉每天都想一遍家的样子:白房子上青灰的马头墙、门前孩子们嬉戏的场院、田里的油菜花。每到过节,他一个人站在靠窗的地方,冲着月亮大喊。他想念母亲做的红烧鱼,也会把一张和女友的合影贴身放着。

  “但时间长了,家的样子、鱼的味道都模糊了,抓也抓不住。”他说。

  张高平也想回家。有一次,他在监狱的超市里见到家乡特产“北岸贡菊”,捧着包装袋看了两天,心里想着:到了北岸,就快到家了。

  但他坚决地表示,“如果服完刑还不能平反,我绝不会回家,宁可死在外面”。在监狱里,他见谁都喊冤,也从不认罪、更不争取减刑,因为“没罪哪来的刑”。

  10年前,在长达七天七夜的审讯后,叔叔最终交代,用锤子砸死了女孩。但事实上,女孩是窒息而死的。

  后来,他和张辉被关入警方安插了“牢头狱霸”的牢房,不按照他们说的“抄口供”,就要挨打。最终,他们按照“牢头”的意思抄录了口供。

  在犯罪时间对不上、地点指不清、连受害人指甲里的DNA都属于第三者的情况下,就凭着这两份口供,叔侄二人被送进监牢。

  2004年4月21日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,张高平无期徒刑。半年后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,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。此后的4年里,张高平和张辉先后被移送新疆两所监狱服刑。

  在距离家乡足足有4000公里的地方,性格倔强的张高平通过看电视和杂志,收集冤假错案的报道。他钻研DNA知识和刑法,“申诉材料写了一麻袋”。至于结果,他表示如果失败,就自杀证明清白。

  张辉没有叔叔较劲。因为年轻,他被劝说“只有出去了才有机会平反”。两年后,死缓被减刑至无期,又过了两年,无期又减至十九年。

  监狱之外,张高发从未停止为弟弟和儿子申诉洗冤的脚步。律师朱明勇记得,2010年11月24日,他第一次见到张高发。瘦小的男人背着一条火腿,从北京辗转到郑州,一路睡天桥,最终找到他。

  “可怜天下父母心。”朱明勇说。他曾是河南一起灭门案疑犯的辩护人,最终为其洗清罪名。此案涉及一名协助警方逼供、诱供的牢头,名叫袁连芳。

  张高平和张辉看到了关于朱明勇的报道,他们发现当初打他们、逼他们抄口供的人,就是“袁连芳”。张辉把那一页杂志撕下来,寄给父亲。

  2011年,在朱明勇和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一位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,浙江省政法委复查该案,浙江高院立案重审。在复查过程中,遇害女孩指甲中的男性DNA也找到了主人——杭州另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罪犯勾海峰。此人早在2005年就已被执行枪决。

  2013年1月6日,张辉从库尔勒监狱打电话给父亲,他将被提回杭州受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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